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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朋友且是客户关系,两个企业可以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吗?

2017-04-23 财税地盘

小白


  高老师,我的姐姐开了一家公司,经营花卉业务,她的好朋友经营陶瓷业务,我姐常年从她闺蜜的公司购置花盆,并且业务额较大,花卉和花盆正好结合。请问高老师,像她们这种既是朋友,也是友好的客户关系。两个企业想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,这样可以吗?

高老师

  企业之间的关系再好,也不能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。按照《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五十二条规定:“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,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。”因为两个公司是不同法人的公司,而且各个企业之间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不同,各自有自己的收入、成本和费用。如果合起来就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,造成了企业所得税的少缴。因此不能将两个企业或多个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。可见,你姐姐和她的朋友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是行不通的。

小白

  哦,我明白了,桥是桥来路是路嘛。但是,如果要合并,有什么办法呢?

高老师

  如果想合并,可以按照《公司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资产重组,将两家公司资产、人员等内容进行合并,成立一家公司,就可以实现合并了。

小白

 哦,我知道了,谢谢高老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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